“十不得”“六严禁”
日期:2020-11-20
一起学习“十不得”和“六严禁”。
“十不得”:
一、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;
二、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;
三、不得随意占用体育、艺术、综合实践等课程;
四、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;
五、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;
六、不得侮辱、歧视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;
七、不得举行周考、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;
八、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;
九、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;
十、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。
“六严禁”:
一、严禁聘用无资质的教师从事教学培训活动;
二、严禁侮辱、歧视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;
三、严禁选用、试用未经备案的教材教辅或境外教材教辅;
四、严禁开展“幼小衔接”"小升初” "初升高”或“非零起点”培训;
五、严禁学科类培训出现“超纲教学”"提前教学”“强化应试"等行为;
六、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、竞赛及进行排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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